The Clash是历史上第一支在歌中加入Rap的英国乐队,也是第一支进入牙买加音乐名人堂的白人乐队。当他们于1981年在纽约时代广场演出时,引发了全城混乱。他们的第三张专辑《London Calling》(伦敦呼声)被评为80年代美国最佳专辑;而他们的第四张专辑是三唱片,但由于乐队坚持以单唱片的价格出售,致使The Clash陷入了破产危机。 有一种说法认为,“不看The Clash,不算知道摇滚乐”。的确,The Clash在舞台上全情投入,一下台就倒在化妆间的地板上,连一句话都说不动了。 Mick Jones生于1955年,来自英国工人家庭。其父母早年离异,而Jones从小就迷上摇滚乐,他解释道,也许是为了逃避生活阴影的缘故吧。他对Mott The Hoople、The Stones、The Faces等乐队很着迷,但他真正的偶像是一支美国前卫摇滚乐队The New York Dolls,Mick认为Dolls无所顾忌的音乐态度深深感染了他。
到了1974年,他在一支名为The Delinquent(过失者)的乐队中弹吉他。后成为Generation X乐队成员的Tony James回忆The Delinquent时说,“他们清一色长发过肩,奇装异服。在伦敦各个表演场所出没。我和Mick很快结识,我们发现了彼此的共同点,即都崇拜The New York Dolls,我怀疑他是我在英国唯一的知音。” 随后加入The Clash的是Bernie Rhodes,在一家酒吧中,他与Mick相识了。Mick回忆道:“我乐于和看上去有意思的人相识。当时Bernie戴着一顶帽子,我便走上前去说,你是钢琴家吗?他说,不是,但你穿的T恤我也有一件。我们就这样认识了。” Tony James当时和Mick合组了London SS乐队,当他们问Bernie是否有意加入时,Bernie爽快地同意了,并想成为乐队的经理人。他的经营思想很有趣,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:“你们需要我,因为你们一无所有,你们没有自己的创意,如果你们想成为The New York Dolls第二,那是在浪费我的时间,我们必须走自己的路。” 到了1978年春天,The London SS解散了。Mick、Paul Simonon和吉他手Keith Levene另组了新乐队。Paul是个有天赋的画家,和Mick一样,他也毕业于伦敦的艺术院校。然而在毕业后他想当一个严肃艺术家的理想却渐渐淡去了。